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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周岩同志学习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

发布日期:2018-07-28 09:25:33  点击次数:


从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第十四次党代会的积极筹备,到顺利召开,再到胜利闭幕,我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和山东大学的普通一员,一直对大会保持高度关注,此次大会是一次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大会!在大会报告印发后,我便积极认真进行学习,深刻领会大会报告的精神。《追求卓越 只争朝夕,奋力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局面》的大会报告在总结了过去五年山东大学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分析当前存在的显著问题基础上,为新时代山东大学的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十四次党代会必将在山东大学发展史上起到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作用。现结合学校法律事务工作情况就报告学习心得与大家进行交流,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双一流”建设迈向新阶段,山东大学事业发展站在新起点的时期,对标学校的奋斗目标、发展战略,法律事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限制了服务“双一流”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站位不高,缺少整体规划。

法律事务事务工作主要集中在具体法律实务性工作的处理上,例如案件办理、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未能就全校的法律事务管理出台系统的管理制度,未形成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缺少对全校法律事务工作的整体规划。导致法律事务办公室开展工作时缺乏制度依据,对全校法律事务工作缺乏掌控,具体办事部门及人员在处理法律事务时缺乏制度指引。

(二)工作作风有待改善。

法律事务工作兼具管理、服务双重属性,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实现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工作目标,更多的是注重服务学校、加强管理,服务师生的理念落实不到位,有时会因工作原因与师生就具体法律事务的办理发生争论,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还有待改善。

(三)定位不清,处境尴尬,队伍建设不利。

学校法律事务工作的定位不清晰、不全面,长期处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尴尬境地。法律事务办公室自身也忽视了队伍建设,十五年没有新进人员,近年来更是出现人员断档。由于人员缺编严重,仅能勉强完成现有的工作任务,且长期处于被动工作状态,未能实现对全校法律事务工作的提前谋划、布局,目前已无法满足学校“双一流”建设对法律服务的需要。

法律事务工作是根据学校依法治校的理念和目标,围绕办学和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处理学校与政府、社会、师生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工作总和,任务是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权力运行、保障学校办学和管理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办学方向和原则要求。随着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依法治校的深入推进,学校越来越重视管理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水平,使法律事务工作更好地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需要在党代会报告精神的指导下,根据内部控制和放管服政策的要求,在以下四个方面对我校法律事务工作加以改进。

(一)切实加强党委对法律事务工作的领导。

法律事务工作不是单项工作、局部工作,而是涉及学校治理方方面面的系统性、全局性工作。学校办学、招生、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对外交流与合作、社会服务等方方面面都涉及法律问题,都是法律事务工作的服务对象。应该切实加强党委对法律事务工作的领导,把法律事务工作作为党委工作十分重要的内容,经常性地研究部署法律事务工作。根据学校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提高法律事务工作的定位,统筹学校法律事务工作力量,建立一校三地的法律事务工作工作机制。

(二)坚守职责,敢于担当。

法律事务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保障学校依法管理,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处理学校在教学科研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法律事务工作大多会涉及学校权益,有时甚至是对学校有重大影响的权益,这就要求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首先要对学校忠诚,要坚守职责,敢于担当,要有风险意识、红线意识,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做好学校的防火墙、看门人、消防员,为学校的发展、“双一流”建设保驾护航。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

法律事务工作不仅是对校外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校内的工作。不仅仅在处理学校与其他社会主体关系、“打官司”的时候才有用,要更多着眼于学校内部的依法治理、权益保障和科学发展。不是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管制,也不是通过法律约束学校的改革发展,而是要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保障学校的依法治理的前提下,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管理的目的是服务,因此,法律事务办公工作要以党代会报告的精神为指引,根据内部控制和放管服的要求,结合学校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协调职能,将管理融入到服务中,简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推动法律事务管理重心下移,探索更好服务于“双一流”建设、服务师生的法律事务管理模式。

(四)加强法律事务制度和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理念为指导,机制做保障,人员是基础。要与学校新时代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相适应,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必须结合学校管理实际,根据山东大学法律事务工作的内容和特点,逐步制定、出台法律事务工作的各项制度,形成法律事务工作制度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为全校的法律事务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依据和指引。必须要加强法律事务工作队伍的建设,在全校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事务工作队伍。通过案件管理、合同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法律顾问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律危机管理建立高效、有序、顺畅的山东大学法律事务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其决策咨询、服务保障、风险防范等作用,达到提高学校管理质量、降低管理成本的目的,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保驾护航。

目标已锁定、蓝图已绘就,相信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党代会报告精神的指引下,山东大学一定能以追求卓越、只争朝夕的精神,在新时代书写属于自己的奋进之笔,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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